河南省公安廳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總隊
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
關于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限制通行
京港澳高速公路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京港澳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第五十條之規定,決定自2020年5月17日0時至8月31日24時,在京港澳高速公路采取限制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的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上述時間段內,京港澳高速公路全線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通行,沿線各收費站禁止危險貨物運輸車輛駛入。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應選擇大廣等其他高速公路繞行或就近駛離高速公路。
二、高速公路服務區加油(氣)站配送燃油(氣)的車輛,應當持服務區、加油(氣)站及所屬運營管理單位加蓋印章的證明材料,經收費站查驗后,在每日8時至20時經由服務區與收費站之間最近路線配送。
三、運輸危險貨物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等規定,自覺服從指揮疏導,依法守規安全行駛。
四、違反上述規定的,公安交管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
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
2020 年5月16日